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满足我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
消防战斗员(共22名),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特殊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双眼视力1.0以上,无红绿色盲,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并具备3年B2以上驾龄(需出具证明);
(四) 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 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六) 自愿从事消防救援、辅助执法等相关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消防部队)退出人员、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有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的人员,经入职培训考核合格的,其学历、服现役(从业)时间纳入等级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消防部队)退出人员工作时间同时计入工作年限;
(七) 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八)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 曾受到开除(职务、公职、党籍)以上处分的;
(四) 曾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被辞退的;
(五) 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六) 有关法律和制度规定不得作为招录对象的其他情形。
入职培训考核通过后,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需要,秉着就近分配的原则,分配到相应区域或邻近区域的单位工作。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轮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人员休息期间可在工作单位住宿。轮休模式灵活,可采取周休(每周轮休2天)、半月休(每半月轮休4天)和月休(每月轮休8天)模式。
(一) 工资薪酬
1、消防战斗员入职后,根据不同学历、不同退役兵种、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执勤战斗员月薪4500元起(税前工资,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担任副班长、班长、分队长、副站长、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700-1600元职务津贴;兼职消防车(艇)驾驶岗、装备维护岗、通信岗、训导岗、战斗员岗等特殊岗位每月可享受300-1500元特殊岗位补贴;考核合格评定为 尖刀队员 的发放200元/月的 尖刀队员 补贴;
2、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年终奖金,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励;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4至9月份);
4、试用期结束后,一线专职消防员可按40元/天享受消防救援执勤补贴,并结合实际任务情况享受现场救援补贴;
5、在主城区以外的专职消防员可按月享受偏远执勤补贴,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实际工作地点而定;
6、专职消防员岗位等级分为五级,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支队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通过的,工作(服役)年数视同工作时间进行评定;工作(服役)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的,可折算计入工作(服役)年数进行评定。
(二) 其它福利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从第2年开始,每年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按等级分别享受5、10、15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在职期间择优推荐学习机动车B2驾照、无人机飞手、潜水员、船艇操作员等实用技术,工作满相应年限的,可报销相关培训费用;
5、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市内免费乘坐公交及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6、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相应房屋租售优惠政策。
(三) 职业前景
1、设置站长、副站长、分队长、副分队长、小型站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等职务,同时设消防车(艇)驾驶岗、装备维护岗、通信岗、训导岗、战斗员岗等特殊岗位;
2、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3、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可计算相应年限。同时,符合条件的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消防系统事业编制招聘。
(一) 报名时间:
11月5日至11月20日。
(二) 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3、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登记照片;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技能证书;
5、《2024年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三) 考试项目:
驾驶员:路考、笔试、心理测试;
战斗员: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
考生参加第一项考试后,根据成绩高低及各岗位招聘计划,选取2倍比例人员参加第二、三项考试,三项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40%和20%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四) 考核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和岗位数等比确定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如有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均符合条件者参加入职培训并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体检由个人支付,工作满一年后凭体检发票报销),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3、政府专职消防员全程实行劳动合同签订制,首次签订合同期间为3年。入职时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备案手续。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须退还入职培训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后3年内非正当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按单方面违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在职期间的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并将其纳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黑名单,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4、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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